關于開展北京市專利轉化專項第四次申報工作的通知
各有關單位:
為有效推動專利技術轉化實施,促進創新成果更多惠及中小微企業,提升創新主體知識產權轉化率和實施效益,深化運營服務體系建設,根據《北京市知識產權局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印發〈促進專利轉化實施 助力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專項工作方案(2021—2023年)〉的通知》《北京市專利轉化專項資金實施細則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細則》)及《北京市知識產權局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加快推進專利轉化運用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加快推進轉化通知》)有關要求,現組織開展專利轉化專項第四次申報工作,具體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要求
(一)申報單位應對照《實施細則》《加快推進轉化通知》和申報指南等要求,從2個項目中自行選擇確定作為申報主體的項目,提交項目申報書及附件等相關材料。
(二)申報單位不得以同一個項目內容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專項資金。已獲得過其他財政資金支持的同一項目,不得重復申報。
(三)申報單位應按照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填寫規定格式的申報材料,在申請時必須同時提交相關附件,未按規定提交、缺少紙件或電子件的,均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,不進入專家評審環節。申報材料需精煉簡潔,請勿提交與此項目申報無關的內容及附件。
(四)企業的劃型標準按照國家統計局《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(2017)》(國統字〔2017〕213號)進行劃分。
二、申報時間
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2日,逾期不接受申報。
三、申報方式
各申報單位應在申報時間內,按照申報指南要求填寫并提交申報書及有關材料。紙件和電子件均需提交。
其中:申報材料紙件一式3份(所有材料均需用A4紙打印并裝訂成冊,裝訂在左側,封面、指定蓋章處及騎縫處均需加蓋公章;各附件及相關證明材料需用A4紙打印、復印或掃描,并分別加蓋公章),郵寄至北京市知識產權局,信封應注明“專利轉化專項”及申報項目名稱。申報材料電子件(可編輯WORD版和蓋章掃描PDF版各1份)發送至chanyechu@zscqj.beijing.gov.cn。
四、聯系方式和申報材料郵寄地址
聯系人: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 范玉雪、張檬
地址:北京市西城區槐柏樹街2號院4號樓
電話:010-88011720、010-88011167
北京市知識產權局
2023年3月27日